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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. 收客人的錢

本階段目標:向客人收取訂金與尾款,並使系統之已收款項與剩餘應收正確反映。 金額計算規則見 00. 錢怎麼算。


收款金額之判斷

系統於 BOOKING 自動計算,並加總到報價單。

單別訂金基礎
度假村(含經代理商訂購者)全額
度假村以外售價 - 成本
距抵達日本次應收
超過 40 天訂金之 20%,其餘 80% 於抵達日前 40 天收訖
40 天以內全額訂金

處理步驟

  1. 提供合約與訂金金額予客人:

    報價單之「訂金」與「40 天前支付」二欄即為本次與後續應收金額。 合約由套印產出,收款區格式為自由行僅列總金額與訂金,團體則分列大人小孩。

  2. 客人匯款後建立帳務明細:

    於 財務 > 帳務明細 新增一筆,填寫收付日、總摘要、收付帳戶與金額。 總摘要選 Deposit。幣別由收付帳戶決定,非美金者另填匯率。

  3. 指定訂單編號:

    於「訂單編號」欄位選擇對應之報價單流水號。

  4. 建立應收付款明細:

    於下方的收款明細逐列加入本單之 BOOKING,儲存後系統把各筆的應收與訂金帶出來。

  5. 執行分配:

    點選 ⚡ 分配收款。 系統會一列一列分配:還沒收訂金的,先分配到訂金為止;訂金已收的,分配到剩餘應收為止。 金額分完之後,後面幾列就填 0。

  6. 核對報價單:

    報價單之「已收款項」與「剩餘應收」為系統自動計算,將隨之更新。


收款提醒

距抵達日標示
50 天🟡 收款提醒
40 天🔴 收款警示

應定期篩選有警示標記之訂單處理。


注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