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. 錢怎麼算
本章說明系統背後之業務規則。各表單之操作步驟見後續章節,本章說明金額如何計算、動作於何時執行。
一、訂金計算
1.1 訂金基礎金額
| 單別 | 訂金基礎 |
|---|---|
| 度假村(含經代理商訂購者) | 全額 |
| 度假村以外(居民島、地接、餐廳等) | 售價 - 成本 |
1.2 收款時點
| 距抵達日 | 收款方式 |
|---|---|
| 超過 40 天 | 先收訂金之 20%,其餘 80% 於抵達日前 40 天收訖 |
| 40 天以內 | 一次收取全額訂金 |
系統於 BOOKING 單自動計算「訂金」與「40 天前支付」二欄,兩者相加即為應收款項,並往上加總到報價單與合約。
二、KT/FI/MW 費用轉嫁
FI(Fish Island)與 MW(Maladiva/Mafushi)之費用併入 KT 單,由 KT 於現場向客人一次收取。 客人無須分別對應多家店家,實付金額不變。
計算實例(KT 單含 FI)
KT 售價 100 - 實際成本 60 = 4040 - 應轉予 KT 之 FI 費用 36 = 訂金 4客人現場支付 60 + 36 = 96該單若未包含 FI,KT 之訂金即為 40。
三、VOUCHER 之發送時序
key 單 → 以 email 向廠商訂房 → 廠商回覆確認碼 → 向客人收訂金(同時提供合約) → 收到款項後、出發前才發出 VOUCHER- VOUCHER 為客人之入住憑證,同時發送予飯店,飯店據以向客人收取尾款。
- 一張 BOOKING 對應一張 VOUCHER。一團五張 BOOKING 即產生五張 VOUCHER。
- 訂不到房或房型不對時,在這個階段直接修改單據即可,此時 VOUCHER 尚未發出。
四、年齡認定與計價
| 項目 | 規則 |
|---|---|
| 小孩認定 | 以出生年月日與旅遊起始日計算年齡,未滿 12 歲為小孩 |
| 嬰兒 | 2 歲以下不收費 |
| 未填出生日期 | 不自動判斷,保留人工調整 |
| 小孩價 | 出海行程通常為半價,另有比照成人價之特例 |
人數顯示格式為「2大1小(10,11)」,含小孩年齡,供安排交通活動與計價參考。
五、居民島與度假村之差異
| 項目 | 居民島 | 度假村 |
|---|---|---|
| 打單要件 | 廠商 → 房型 | 代理商 → 度假村 → 房型 → 餐食 |
| 餐食預設 | 一律 BB,升等走加購項目 | 依所選餐食方案自動勾選對應餐別 |
| 房型價格 | 建檔於飯店房型資料表 | 不建價格,售價人工填寫 |
| 金額計算 | 單價 × 晚數 | 套裝多為總價,小計開放直接填寫 |
度假村與代理商的關係
- 兩者為多對多的關係。同一度假村可掛多個代理商,也可以直接訂,價格各不相同。
- 付款和對帳的對象是代理商,不是度假村本身。
- 一張 BOOKING 只會對到一個度假村。雙島行程要開兩張 BOOKING,各自填自己的日期。
六、行程與收費項目之歸屬
- 交通類(speedboat 等)一律歸行程,不列為收費項目。
- 收費項目僅保留加餐、加人加房等飯店本身之項目。
- VOUCHER 上會出現之項目,均須建為行程資料。例如免費機場接送應建立 0 元行程項目。
- 不同島之同名行程須分開建檔。
行程排序規則
- 同日多個行程依「預設時間」排序,該時間僅供排序,不顯示於文件。
- 接送與交通類設為當日最早,確保排序在前。
- 抵達航班必定為當日第一項。
- 特例可以在 BOOKING 單修改集合時間重新排序。
七、每日檢查與提醒
| 檢查項目 | 啟動條件 | 標示 |
|---|---|---|
| 確認碼未回覆 | 下單三日內未回 | 🔴 |
| 收款提醒 | 距抵達 50 天 | 🟡 |
| 收款警示 | 距抵達 40 天 | 🔴 |
| 付款提醒 | 距抵達 30 天 | 🔴 |
訂單狀態為每週追蹤之管理工具。例如出發前三週要發單,就篩選「未發單且三週內出發」的單集中處理。
八、金額為建單當下抓取
- 帳務明細與對帳表上的金額,是建立那張單當下從 BOOKING 抓過來的。
- 之後修改廠商主檔的售價或成本,舊單的數字不會跟著變。
- 要讓某張舊單改用主檔最新價格,須另外設定重算。